我找了阿彻好久,几乎把山林里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一遍,期间李越一直陪着我找人,以至于我不会那么孤单。
“不找了。”我泄气的蹲在地上,不得不相信一个事实,阿彻失踪了,他离开了这个林子。
至于他是自己走的,或者被人抓走的,我不从得知。
“早该放弃了。”李越在旁说着,抬脚踹了踹蹲在地上的我。
我瞪了他一眼,只听他继续说道:“你现在打算怎么办?”
我叹了口气,我想苏沫他们应该到了邺城,而我找不到阿彻,还是去那跟他们汇合先吧,免得他们担心。
我告诉他,我要去邺城。
面前这小孩瞥了我一眼,“你去邺城干嘛?”
“要饭。”我真挚诚恳的回答,换来他一记大白眼。
我撇了撇,站起身来,看他,“喂!你别看不起要饭的!我跟你说,我靠它活了四五个月呢。”
说到后面,我一脸骄傲。
要是搁在我活的世纪,我一定发条微博说——大家好,跟大家介绍一下,这是我要饭的地方艾特天子脚下。
看看,多威风啊!不知羡慕死多少小姑娘,啊不,小乞丐。
李越汗颜,瞟了我一眼,“你就这点出息。”
经过这几天的相处,我和李越也算是臭味相投,啊不是,是物以类聚,也不对,是一路货色,啊,也不对,反正就是那样吧。
“那你呢?”他跟着我跑了几天,怎么的,他在那村子里的事情办完了?
他耸了耸肩,一脸无所谓,“师父交代我的事情早就办完了,要不是你,我也早走了。”
这么说,我耽误你了。
“那你回去,我一个人去邺城。”我说着就要走,他拉住我。
我回眸看他,不解:“还有事?”
他反问:“你就这样走去邺城?”
我挑了挑眉,“不然呢?你背我?”
很显然,换来他再一次白眼。
他说这里离邺城还是很远的,要是走路的话,少说也要五六天的时间,建议我买匹马上路。
我想了想,再看着他期许的小眼神,“我没钱。”
钱早就打水漂了好么。
李越敲了个响指,很是仗义的说:“就等你这句话了!”
我一愣,他这是什么意思?
“程婴,我这里有一百两银票,我现在把它借给你,到时你还我两百五十两。”他说着,把银票掏出来,放到我手上。
我诧异看他,“你确定把钱借给我?”
他点头,“确定。”
我再问,“你确定把钱借给一个小乞丐?”
继续点头,“是的,到时还我两百五十两就可以了,不求多。”
我抽了抽嘴角,我借你一百你要我还两百五,还说不要多?
“不怕我不还吗?或者我跑了你怎么办?还有万一我有钱找不到你了你又怎么办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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