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了第二天,我还是没有想到什么法子去挣银两,因为想要做生意,那必须得有本钱,可我得本钱是——什么都没有。
阿彻那厮说话不靠谱,做事懒散,还喜欢油嘴滑舌,他昨晚还称自己是富二代,在我看来连穷屌丝都比他要脸。
就说今早开饭,他居然毫不脸红的啃下了我那半块未吃完的馒头。
完了还说,“程婴,你漱口了吗?”
我简直了,要是有多一只鞋子在我就扔死他丫的!
正当我恨得牙痒痒之时,思远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。
见了他,我没有那么上火了。
“阿婴,这个给你。”思远说着,递给我一样东西。
我一边伸手去接,一边问道:“这是什么?”
思远看着我,不经意说来:“拿去当了吧。”
“这是?你哪来的?”我摸着手里的玉佩,碧绿碧绿的,我虽不会识玉,但我手里这个一定是块好料子,而且一定大有来头。
思远看了我一眼,别过头去,故作轻松的呼了口气,笑着说:“捡的。”
“捡的?”
“什么捡的?”
我话还没来得及说,阿彻那厮就凑了过来,瞧见我手里拿着的玉佩,好像看见宝一样,将它抢了过去,在手里摩挲着。
“真是块好玉。”他啧啧两声,说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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