鹿时从昏沉的状态中醒来,入眼是一个空旷且豪华的办公室,是有点浮夸的中式风装修。
他抬手揉揉眼睛,被一道刺眼的金光闪了下眼睛。
垂眼看去,他的手腕上戴着一块金色的腕表。
鹿时眨眨眼睛,摸了摸自己身上的衣服——一套面料奢华至极的西装,上面绣着精致的暗纹,随着阳光照射而显现出竹叶的图案。
上辈子上辈子还有上辈子,鹿时都没有穿过如此夸张的西装。
他原地起立,又去看自己的脚,哑光的黑皮鞋锃光瓦亮,高级的色泽彰显着主人的身份,脚底连一丝灰尘都没沾到。
究竟是穿到了什么世界啊,不会要让他去开什么国际会议吧,救命!
当惯了牛马的打工人翻身把歌唱了,鹿时不想唱歌,只想仰天哀嚎。
他看过闫彻当大老板的样子,光是外语都要会好几门,关于所有金融的知识也要懂,就算是有专业人员在打理,总不能一问三不知......
“笃笃笃”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崩溃,鹿时深吸一口气,故作镇定道:“进。”
来人身穿灰色西装,面带微笑,带着无框眼镜。
“鹿总,这是这个月的财报,您看看。还有,这是您下周的行程,你看看有没什么其他安排......”
鹿时学着记忆里闫彻处理工作的样子,抿着嘴巴,脑袋没转,眼睛稍微瞟了助理一眼。
皮鞋里的脚指头紧紧抓地。
“你先出去吧,我再看看。”
王助理点头:“好的鹿总,那我就不打扰您了。”
等门关上的时候,鹿时捂着通通直跳的心口,开始到处翻找他的小鹿毛绒挂件。
去哪儿了去哪儿了。
【鹿鹿,我在这里!】
一支钢笔从笔筒里跳出来,滚到他面前。
“123?!”
笔尖转了转:【是我!】
“你怎么变成一支钢笔了啊?”
123:【为了符合你霸总的人设啊,你又不爱系领带,我只能变成钢笔每天陪着你了。】
鹿时无言,把它拿起来,钢笔是银色的,笔身和笔盖上面都有很漂亮的鹿角图案。
确实是他的系统。
“怎么回事啊,我怎么变成霸总了啊?”
123捂着嘴巴偷笑:【霸总不好吗,你有很多钱。】
欲戴皇冠,必承其重。
他什么都不会啊,当个狗屁霸总。
第一世当主播的时候,他好歹还有个书法特长,勉强混过去了;第二世是个刚成年的高中生,他只要像以前读书的时候一样,每天学习就好了。
可是现在,让他去管理一个公司,这可怎么得了啊!
“......我感觉我很快就要破产了。”
鹿时趴在实木大书桌上,一脸生无可恋。
123垂直站立在桌面,提醒:【不是一个公司哦,你有五个公司,分别涉及影视,房地产,矿业等领域......】
鹿时人傻了,“我这么有钱啊?”
不仅如此,在他公司上班的员工有将近十万人,这还不算那种特别底层没有录入员工档案的员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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